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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西部县域金融;金融制度创新与发展;西部经济与增长 【摘要】本文通过对样本县的实证研究,分析了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变迁发展过程,探索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路径选择:在大力发展西部县域经济的宏观背景下,鼓励和支持西部合作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发展,加大对政策性金融的优惠扶持力度,控制金融资源的流出,强化金融组织的县域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效应。
一、引言 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源泉,这是新制度经济学(New lnstitution Economics)的一个基本问题,也被我国的改革实践所证实,“改革就是解放生产力”的论断就较好地解读了制度在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Jogn N.Drobak,Jogn V.C.Nye,2003)。因为,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里,制度是社会的博弈规则,一直被人们用来使其相互交往具有稳定性,并且提供特定的激励框架。对于金融制度的解释,国内学者撰文定义的较多,但从纯粹制度学的角度考察,金融制度实际上是有关金融交易、组织安排、监督管理及其创新的一系列在社会上通行或被社会采纳的习惯、道德、戒律、法规等构成的规则集合,其实质是为调节人际关系并总在金融领域存在的行为规则,金融制度创新或变迁的激励来源于风险的规避和利润的追求。研究表明,金融制度既可以成为经济进步的工具,也可以成为经济停滞或衰退的工具。进一步说,金融制度只有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才能成为促进经济进步有力而有效的工具(范恒森,2000)。仔细审视我国的改革,应该说,我国以渐进式推进为基调的改革是比较成功的,但各项改革推进到今天已进入攻坚阶段,正面临着许多的困难和问题。从金融实践看,我国的改革之所以进一步深入推进十分困难,有些经济学者认为金融体制或金融制度问题是其“瓶颈”,也是其“突破口”。所谓“瓶颈”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是指目前现有的金融制度安排已经走到了尽头,或者说制度变迁已经出现了边际效率为零的状况(陈宗胜,2000),金融制度亟待创新与发展,特别是西部县域金融制度亟待创新与发展。为此,本文选取四川省达州市所辖的A县、B县和C县3个县为一组样本个案,对西部县域金融制度问题进行实证分析研究,以试图通过本案例的研究,探索中国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最优路径。 二、一般描述:基于制度变迁的实证考察 经济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经济史学家诺斯(Douglass C.North)指出,由于技术进步和人口的增长,会使一个经济中某些原来有效的制度安排变成不是最有效的,新的制度安排就可能被创造出来以取代旧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变迁是由于新的、有利的经济机会而产生的。调研发现,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10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渐次深入,西部县域金融制度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变迁轨迹。 (一)从金融趋同到市场退出:改进的资源配置 样本表明,西部县域金融制度正在经历着一个逐渐改进低资源配置效率的过程,反映在金融趋同向市场退出的变化进程之中。 1.金融趋同:资源的浪费。一般地,金融的聚集程度应与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金融资源的空间流转水平相匹配(Florence,1948)。调研发现,西部县域金融组织种类和金融产品的趋同性特征十分明显,导致了县域金融在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多元化、差异化金融需求的同时,也增大了同一社区金融同业竞争的压力、进而形成了事实上的资源浪费。一是金融组织在空间分布上十分均衡。除1个样本县将城市信用社归并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外,其余样本县都设置了人行、政策性银行(农发行)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县支行、城乡信用社、邮政储蓄9类金融机构。金融组织种类的设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发达程度无关,呈“互挤型”的区域金融聚集状态,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二是金融产品在纵向服务中基本同质。县域银行业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主营业务和中间业务两大类,金融产品同质性较强。在县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与城乡信用社经营的业务差异不大,在县以下的农村,农行营业所、乡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都主要经营存款业务。 2.市场退出:资源的改进。近年来西部地区的部分县正在推进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策略,这种退出,一定意义上说是金融资源配置的改进,但同时又造成了地方经济发展所需的金融支持力度的削弱。一方面,在保持金融组织种类不变情况下的网点撤退。1997年至2002年样本县6年时间分别撤销159个、降格133个基层营业网点,而且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特别是2001年农村撤销或降格的网点数最多,达142个,占撤销或降格总数的48.6%。一方面,在加大资金组织力度情况下的资金运用权限的上收。主要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县支行的贷款权限较以前大大减小,只能发放小额质押贷款和部分足值资产的抵押贷款,其余新的贷款发放或者建立新的信贷关系均须逐笔、逐项上报各自的市级分行,甚至省级分行。 (二)从金融剩余到金融流失:区域的经济视角 1.金融剩余的产生。样本显示,西部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下,城乡居民以储蓄存款为主要形式产生和聚集了大量的金融剩余,集中体现在两个层面:第一层面,农户储蓄剩余。1993年到2002年样本县农户储蓄存款余额每年以10%~30%的速度高速增长,而同期农户贷款余额占农户储蓄存款余额之比从1993年末的77.5%下降到了2002年末的50.6%,特别是2001年末这一比例降低到了26.33%。可见,农户在为金融机构提供储蓄的同时得到的贷款支持呈逐年下降趋势,由此形成农户储蓄剩余。需要说明的是农户储蓄存款的20%~40%是农户用自己的劳动通过在区域内或区域外务工的方式形成的。同时,小额农贷需求与县域经济发达程度呈负相关关系,即源于小额农贷额度设计不合理而出现了小额农贷需求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样本县受到了限制,进一步加剧了金融剩余的积累。第二层面,银行存差剩余。近几年样本县银行存贷差呈迅速扩张的趋势,特别是1998年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后,表现得更为明显。2002年末样本县银行存贷款差额达33.77亿元,占当年各项存款余额的1/3强,即使剔除缴存存款准备金、邮政储蓄、贷款核销等因素后,仍有17.57亿元的可贷资金,分别占当年各项存款余额、贷款余额的19.47%和31.17%,于是在农户储蓄剩余基础上最终产生了大量的金融剩余。 2.金融流失的渠道。从样本调研看,西部县域地区大量的金融剩余主要通过三条渠道源源不断地流到了县域外。一是邮政储蓄。样本县邮政储蓄余额从1993年的7741万元逐年发展到2002年末的89485万元,增加了近11倍,年均增速达20%以上,邮政储蓄余额占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之比在6%~12%之间,邮政储蓄年净增额占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年净增额之比9年时间有7年都在9.5%~23%之间。二是资金上存。样本县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县支行和农村信用社将县域内组织的大部分资金上存到了各自的上级行社。2002年样本县上存资金净增额达46130万元,分别占当年存款净增额和贷款净增额的68.25%和73.7%。三是异地拆贷。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A县和B县的地方性金融机构通过异地贷款、拆借的方式违规将县域内组织的部分资金投向了区域外,而且金额较大,从1997年的28848万元逐渐剧增到了2002年的51081万元。这两个样本县的外拆、外贷资金余额与同期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一直保持在11%~14%之间。 (三)从资产恶化到经营亏损:低效的营运结果 西部落后地区县域金融机构经营效果一直不理想,资产质量差,经营亏损金额较大,成为西部县域金融制度变迁的显著特色。 ■(此处有公式或插图) 1.巨额的不良贷款。2002年末样本县的不良贷款余额近30亿元,是当年存款余额的1/3和贷款余额的1/2强。最近10年,1995年以前不良贷款占比相对较低,此后基本上都在50%左右,经济条件越差的样本C县不良贷款占比越高,有的年份甚至高达60%以上(见上图)。 2.较差的经营效益。与巨额的不良贷款相对应的是较差的经营效益,除A县在1993年和2002年获得了很少的盈利外,样本县多数年份是亏损,亏损金额从1994年的2492万元逐渐剧增到1998年的17635万元,随后有所好转,但1999年~2001年亏损金额仍在1.1~1.3亿元之间。 (四)从正规金融制度到非正规金融制度:制度的供给缺口 1.正规金融制度供给不足。理论上讲,市场上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可以达到一般均衡,人们对现有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就能够接受并愿意保持下去。在我国县域金融制度的发展初期,国家运用行政手段,通过正规金融制度的设计较好地实现了一般均衡。但是,随着中国经济转轨,初始均衡状态被打破,一方面,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对金融制度需求无论是在量上还是在质上都大大增加;另一方面,现有正规金融制度有效供给不足,体现为正规金融组织体系从区域内集中的资金不能较好地满足区域内巨大的资金需求。 2.非正规金融制度的补充供给。面对县域正规金融制度的供给缺口,民间借贷这种非正式金融活动在县域内自发地活跃了起来,而且具有长期的生命力和较强的信用约束,违约案件十分少见,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域资金供求矛盾。从对657户城乡居民户的样本分析可以看出,35.15%的农户和58.41%的县城居民有民间借贷行为。民间借贷形式主要以向同一社区的私人借贷为主,用于临时性的经营生产和生活资金周转。在有民间借贷行为的调查对象中有43.97%的没有利息,有利息的,年利率一般在10%~30%以内,为正规金融组织的2~6倍。从借贷规模看,县城地区的借贷金额多数在10000元以上,县以下农村地区的借贷金额多数在5000元以上,而且经济越发达的地区民间借贷活动越频繁。 三、逻辑命题:来自变量禀赋的合理推演 制度是一个涵盖很广的范畴,不仅包括体制、政策和法规,而且还包括道德、伦理、观念和习惯等。因此,影响制度变迁的变量很多,既有东中西部共同的特性,也有西部地区特有的自身特性。本文主要从影响制度变量的自身禀赋特质出发,对西部县域制度的变迁演进做一个符合逻辑的推理,并在此基础上,对一些共同的因素进行深层次分析论证。 (一)区位禀赋劣势——金融的约束 1.经济落后:区位的约束。样本显示,作为地处西部的县域地区,不具有东部沿海县域地区的诸如口岸、平原等先天的区位优势,以山地与丘陵地形、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传统农业占据主体等为主要特征的区位劣势,导致了区位经济长期滞后于东部发展。2002年,人均GDP西部地区仅为5382元,而中部、东部地区分别为6973元、13328元,中部、东部分别是西部的1.3倍和2.48倍;人均地方财政收入西部地区为597元,与中部差不多,但东部为3011元,东部是西部的5.0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西部为1776元,而中部、东部分别为2279元、3885元,中部、东部分别是西部的1.28倍和2.19倍(见下表)。落后的经济条件不可能孵化出发达的金融。 2002年东中西部部分经济发展指标比较 单位:亿元、%、元 ┌─────────┬──────┬──────┬──────┐ │ 项 目 │ 西部 │ 中部 │ 东部 │ ├─────────┼──────┼──────┼──────┤ │国内生产总值(GDP) │ 15715.35 │ 31377.96 │ 70371.56 │ ├─────────┼──────┼──────┼──────┤ │ 其中:第一产业 │ 19.18% │ 16.44% │ 10.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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